Friday, July 27, 2012

又是一起女教师搞未成年男生的新闻,这些人看来是疯了。鉴于这种事不只一次的发生,而且相信教育界以外的领域更有这类丑事。我想,保护女性的条文应该更改了。现代的女人不同往日,既然有胆做这种违背道德与法律的事,为甚麽还要受到保护,不能泄露其身份。为了更有效地制止这类罪案发生,加強保護小男生,公开違法者的身份才是上策。面对人人皆知的后果,要搞?总会有所顾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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