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19, 2010

前几天的晚报说有妇科诊所在网上打堕胎广告,其中有项标明是十四岁以上的堕胎者不会通知父母。现在的社会是怎麽啦?为了赚钱就不理会道德了,这样摆明是让那些小孩更自以为是了。手术这麽高明又想钱想疯了的医生,某天当你那天真的千金要求你替她堕胎时,你就可以亲自替她做了,最好能忘了她只有十四岁。
不晓得医药理事会对这件事的看法如何?香烟盒上都要标明祸害,是不是也能标明做堕胎手术的害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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